塞尔维亚制订乳品及其制品中乳原料污染物限量要求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4-12-04 阅读:422次
2024年11月18日,塞尔维亚农林和水资源部发布公告,修订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标准法规(即73/24号政府公报)。此次修订将生牛乳、热杀菌乳以及乳制品加工用乳原料中黄曲霉毒素M1的限量值定为0.25 μg/kg,限量要求的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该条例自2024年11月26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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