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发布《食品微生物标准指南》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4-12-25 阅读:25次
2024年12月18日,丹麦发布第10153号政府公报,即新版《食品微生物标准指南》。该指南涉及在食品生产中使用微生物标准规则、微生物质量的其他要求、微生物标准抽样计划、即食食品中李斯特菌的微生物标准等要求。指南主要内容如下:
(1)必须根据产品是否为即食食品,将其产品归入《微生物法规》中的各种食品类别。从第三国进口食品的公司必须在检查中记录微生物标准是否符合要求等。
(2)生产干制婴儿配方奶粉或供6个月以下婴儿食用的特殊医用干制食品的企业,如果可能存在克罗诺斯菌属的风险,则必须监测加工区和设备中是否存在大肠杆菌,并将此作为采样计划的一部分等。
(3)肉类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注明向消费者提供的产品经过彻底热处理的信息。国外供应商应确保所有批次新鲜鸡肉和碎鸡肉在从原产国发货前都经过检测(不含沙门氏菌等)。
该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22年6月30日发布的第9774号指南(即原食品微生物标准)被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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