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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安全基本法实施令》部分修改单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5-07-17    阅读:34次

2025年7月1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5-290号公告,拟修改《食品安全基本法实施令》的部分内容。修订内容如下:

1. 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实施及风险预警政策推进规定。

1)食品药品安全部部长负责统筹食品安全风险预警相关工作;

2)规定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实施及政策推进需提供的相关信息、相关机构协作等必要事项;

3)中央行政机关负责人应积极协助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实施。

2. 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中心的指定及撤销的标准程序。

1)食品药品安全部部长可指定具备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专业能力的机构、团体或法人。

2)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中心的指定及指定取消的程序和详细标准。

3)食品药品安全部部长在指定或撤消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中心时,应在食品药品安全部网站公布。

3. 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中心的指导与监督范围。

1)预警中心负责人应向食品药品安全部部长提交事业计划书和结果报告。

2)指导和监督预警中心的业务及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

本次修订的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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