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拟制订发酵鱼露标准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5-07-24 阅读:48次
2025年7月17日,泰国国家农产品和食品标准局发布咨询文件,拟制订发酵鱼露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标准的范围与定义、产品的质量标准、标签要求等。相关内容如下:
(1)产品需具有鱼露特有的色泽、气味和风味,其中鱼露的盐含量≥18%、蛋白质含量≥5%。
(2)以凤尾鱼作为原料发酵制成的鱼露中,组胺含量≤40mg/100g。
(3)产品中微生物和重金属的限量标准要求(见下表)。
序号 | 物质名称 | 物质名称(英文/泰文) | 限量标准 |
1 | 铅 | lead | 不超过 1 mg/kg |
2 | 无机砷 | inorganic arsenic | 不超过 2 mg/kg |
3 | 汞 | mercury | 不超过 0.02 mg/kg |
4 | 产气荚膜梭菌 | Clostridium perfringens | 1000 cfu/g |
5 | 金黄色葡萄球菌 | Staphylococcus aureus | 100 cfu/g |
6 | 沙门氏菌 | Salmonella spp. | 每25g中不得检出 |
7 | 蜡样芽孢杆菌 | Bacillus cereus | 500 cfu/g |
8 | 酵母和霉菌 | ยีสต์และรา | 1000 cfu/g |
(4)产品标签需标示的信息包括产品名称、配料表、过敏原成分列表、净含量、制造商名称和地址、产品批号、最佳食用日期或有效期、储存说明以及使用说明。
该标准的意见反馈期截至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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