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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发布3-FL在婴儿配方奶粉等产品中的使用条件和标签要求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5-08-05    阅读:199次

2025年7月30日欧盟官方公报消息,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条例(EU) 2025/1537,即关于新型食品3-岩藻糖基乳糖(3-Fucosyllactose,3-FL)的使用条件和附加标签要求。修订了实施条例(EU) 2017/2470的附件相关内容,具体信息见下表。

新型食品3-FL的使用条件其他特定标签要求
指定食品类别最高限值要求1. 含有3-FL食品标签上标示新型食品名称应为“3-fucosyllactose”。
2. 含有3-FL的食品补充剂标签应包含以下声明:(1)3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2)如同一天食用其他含有添加3-FL的食物,则不应使用本产品。
婴儿配方奶粉、较大婴儿配方奶粉

最终产品含量不得超过1.75 g/L,按照制造商的指示销售或进行复配

婴幼儿特殊医疗用途食品根据婴幼儿的特定营养需求,最终产品含量不得超过1.75 g/L,按照制造商的指示销售或进行复配
婴幼儿加工谷物食品和婴幼儿食品最终产品含量不得超过1.20 g/L或1.20g/kg,按照制造商的指示销售或进行复配
适用于普通人群的食品补充剂(不含婴幼儿)4 g/天

该条例自欧盟官方公报公布之日起第20日起生效。该条例在欧盟所有成员国直接适用并具有同等约束力。

(EU) 2025/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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