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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修订有关甲醇的使用要求

信息来源:省WTO/TBT中心编译    发布日期:2025-08-05    阅读:160次

2025年7月29日,泰国通过WTO发布G/SPS/N/THA/794号通报,泰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Thai FDA)发布有关《用于销售为目生产和进口食品的,有标准、条件和方法的处方食品》的修订草案。为更新要求与国际标准接轨,泰国公共卫生部(MOPH)建议废除公共卫生部第390号通知(B.E.2561)第2条第(2)款有关食品的规定,并替换为以下内容:

甲醇仅可作为生产以下食品的加工助剂使用:

(a)食品添加剂(依据公共卫生部关于食品添加剂的通知);

(b)经过安全评估的食品;

(c)出口食品。

该通报的意见反馈期截至9月27日。

G/SPS/N/THA/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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