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中国产且用于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的花生四烯酸油实施进口管控
信息来源:中国技术性贸易措施网 省WTO/TBT中心编辑整理 发布日期:2026-02-26 阅读:492次
2026年2月24日,欧盟委员会通过决议,从2026年2月26日起对产自中国且用于婴儿配方奶粉生产的花生四烯酸油(ARA)的进口管控。即要求每批货物提供中国官方出具的无蜡样芽孢杆菌毒素证书及实验室分析报告,且需要接受50%频率的货物查验。同时,欧盟委员会要求各成员国严格执行该管控要求。
此项决议源于2025年12月以来欧盟 RASFF系统发布的多次针对奶粉中蜡样芽孢杆菌毒素污染的预警通报以及欧盟各成员国的后续调查。2026年2月2日,欧盟食品安全局发布了“婴幼儿配方食品中蜡样芽衣杆菌毒素的快速风险评估方法”。
我国相关产品的输欧企业应给予足够重视,并尽快与官方主管部门联系,做好相关检测及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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