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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修订《进口食品检验条例》

信息来源:WTO/TBT中心编译    发布日期:2020-04-27    阅读:1076次

2020年4月22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发布编号2020-25号通知,结合过去五年进口食品相关检验结果优化进口食品检验流程,对《进口食品检验条例》进行了修改。

该条例的修改内容主要包括:

1、对进口食品检验样本运输单位进行了规定。样本运输应为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检测机构相关成员,或依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为食品运输业务提交相关报告的成员;

2、根据近五年进口食品安全检测的不合格情况,调整了进口食品农药检验项目及食品药品安全部批准的食品范围;其中,进口食品农药检验项目由58种调整为65种;安全食品的认可范围新增了中国的改进梅酒、牛蒡、糊精、啤酒、淀粉糖浆等七种,删除了中国胡萝卜、葱等四种。《食品添加剂标准及规格》中添加剂名称也对应条例的内容进行修改。

       原文链接

 

 

注:以上内容为省WTO/TBT中心自主编译,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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