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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更新鲑鱼产品进口管理要求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7-09-07    阅读:1740次

  2017年8月29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力资源部(DAWR)发布通告(80-2017),为加强鲑鱼进口管理工作,澳大利亚方面将改变现有进口鲑鱼的管理要求,允许所有使用“澳大利亚政府批准加工并出口鲑鱼原料”生产的产品出口澳大利亚。目前,澳大利亚对鲑鱼产品进口实施3种审批措施(生鲑鱼2种,热加工鲑鱼1种)。审批措施如下:

  生鲑鱼产品:经过评价和审批程序成为为澳大利亚提供鲑鱼半成品原料的国家(不包括新西兰);经过评价和审批程序成为使用澳大利亚批准鲑鱼半成品原料,加工鲑鱼产品出口澳大利亚的国家;

  热加工产品:澳大利亚确认并批准该国政府部门(Competent Authority),能够按照规定的最低加工时间/温度要求管理鲑鱼产品操作过程;其中,进口热加工鲑鱼产品与生鲑鱼产品最大区别在于,进口热加工产品必须符合热处理温度和时间要求。

  此项政策接受评议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日。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agriculture.gov.au/import/industry-advice/2017/8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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