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加强农药经营台账监督管理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日期:2019-05-09 阅读:3706次
据悉,广东省设立的“广东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上线运行。为充分发挥监管平台的作用,强化农药经营台账监督管理。近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农药经营台账监督管理的通知》(粤农农办〔2019〕342号)。
《通知》指出,广东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农药经营台账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把农药经营台账监管工作作为加强农药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所有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均建立规范、有效的经营台账。充分利用广东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强化农药经营监管。并对农药经营单位的经营台账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农药经营单位100%建立电子台账并接入监管平台、经营台账100%规范有效使用、经营农药产品100%录入台账系统。在检查中发现农药经营单位不按规定建立台账或台账不规范的,要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发证机关吊销其农药经营许可证。要把对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情况及诚信经营相关情况及时、准确录入平台中的经营单位诚信档案。
此外,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场合和各类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限制使用农药名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农药经营单位的责任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充分认识依法建立农药经营台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农药经营单位使用电子经营台账进行经营管理的主动性、自觉性。
http://dara.gd.gov.cn/gkmlpt/content/2/2277/post_2277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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