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AGRICULTURAL STANDARDIZATION INFORMATION SERVICE PLATFORM OF GUANGDONG PROVINCE
用户注册 登录
帮助
主办单位: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
搜索范围:全站本栏目 搜索 高级搜索
快速导航: 添加>>
如需精确搜索个别栏目内容,请至相关栏目内进行高级搜索。
当前位置:广东省农业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

新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严加规范程序 明确法律责任

信息来源:中国食品安全舆情    发布日期:2019-08-29    阅读:4172次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新版《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较之前的版本有何不同?

  多年来,相关部门通过健全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运用先进的抽样检验技术装备,提升检验检测技术手段,以及促进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建立等有效方式,来保障人民群众能够安全放心地购买食品和食用食品。尽管我国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但仍存在着几个方面的隐患:各个主体部门对食品安全抽样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尚不够深入;部分抽样人员的技术要求未达到规定要求,对检验结果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不合格产品的处置程序,包括通报、复检的启动和异议的处理等有待完善。可以说,食品安全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食品安全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仍然有很大的差距。

  因此,新《办法》的出台,一方面,从程序上严加规范,降低风险;另一方面,也从法律责任上强化职责,明确了检测机构和检验员均要承担检测报告的法律责任。新《办法》着力提高监管的靶向性,根据工作目的和工作方式的不同,将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分为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评价性抽检。首次明确评价性抽检是指依据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开展抽样检验,对市场上食品总体安全状况进行评估的活动,并明确可以参照新《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评价性抽检。

     原《办法》针对互联网渠道销售的网络食品抽检方式、费用支付、信息采集和样品收集等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说明,新《办法》对此进行了详细界定;本次修订中明确了网络买样人员的规范操作和针对网络样品的抽样注意事项,解决了原《办法》对网络样品抽样中的具体要求不明晰的问题;新《办法》调整了申请复检时限、复检机构确定方式,明确复检备份样品移交、报告提交、结果通报等各环节工作时限。

  食品安全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性挑战。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消费大国,食品、轻工等都是事关国计民生和公共安全的重要产业,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集中体现。因此,我国作为世界第一大食品工业国,政府除了要强化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外,还需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的科学普及,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要通过推进产教融合培养高素质创新型检验检测专门人才;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重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先进技术,来改变传统生产与经营模式,走上“规范化、规模化、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的发展之路,全面确保我国食品生产经营的安全性,推动食品产业和市场的健康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相关资讯

最新通知公告
确定选择
确定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