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发布两项关于进口食品药品及其原料的监管条例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2-12-06 阅读:1846次
2022年11月14日,印尼食品药品管理局发布了新的《进口食品和药品监管条例》和《进口食品药品原料监管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1、《进口食品和药品监管条例》规定了食品、化妆品、健康补充剂、药品和传统药品的进口监管要求。用于销售流通的食品、健康补充剂必须办理流通许可和边境进口证明(SKI Post Border)。该条例还规定了办理边境进口证明的程序、监管要求及相关违法事项的处罚规定。该条例取代了2017年《进口食品和药品监管条例》及其修订条例。自2022年12月14日起生效。
2、《进口食品药品原料监管条例》规定了食品、化妆品、健康补充剂、药品和传统药品的原料进口监管要求,该条例取代了2017年《进口食品药品原料条例》及其修订条例。
上述两项新的条例均自2022年12月14日起生效。
[上一篇]韩国对部分进口食品申报豁免提交照片
[下一篇]日本召回中国产酸菜
相关资讯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