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发布经热处理鲑鱼产品的进口要求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3-08-07 阅读:947次
2023年8月1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经热处理鲑鱼产品的进口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1)货物需获得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颁发的有效进口许可证。
(2)出口至澳大利亚的鲑鱼品种必须是经批准的物种。
(3)鲑鱼必须在经批准的热处理国家加工和出口。
(4)货物出口至澳大利亚之前,不得进入未经批准的热处理国家。
(5)认证要求。货物的政府官方证书上需标示以下内容:
——鲑鱼产品在主管当局批准并在其控制下的场所进行加工和处理。
——产品按照最小时间或温度参数进行加工。鲑鱼籽:声明产品经彻底清洗去除异物,并加热至最低核心温度65°C且至少30分钟;带皮/去皮鱼片:产品经加热至最低核心温度65°C且至少30分钟;鲑鱼皮:将产品加热至最低核心温度65°C且至少30分钟。
——如产品是去内脏的虹鳟鱼(onchorhynchus mykiss)并在最低核心温度66℃下处理至少40分钟,则其认证需由经批准的热处理国家授权的海外机构颁发,认证标示内容包括对鲑鱼进行热处理的国家、加工鲑鱼产品的企业名称和注册号。
上述要求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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