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修订即食鱼类的冷冻声明要求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3-10-26 阅读:1400次
2023年10月20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DAFF)修订供人食用即食鱼类的进口条件,主要是对涉及鱼子酱、鱼籽、鱼内脏和鱼肚(不含鲑鱼类)的冷冻声明要求进行解释说明。相关内容如下:
(1)除下列产品范围,其他产品类别不需标示冷冻声明。
——去头、内脏且尺寸为“平底锅大小(pan-size)”,重量不超过450g的鱼;
——经过腌制、干燥或熏制的去头、内脏的鱼。
(2)如果未出示冷冻声明或冷冻声明不能满足要求,货物将在抵达时接受检查。
(3)其他供人食用的即食鱼类不需要冷冻声明,也不需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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