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发布《食品等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4-01-02 阅读:838次
2023年12月28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3-614号公告,拟修改《食品等的标示标准》的部分内容,涉及婴幼儿食品、混合食用油、酒类等。主要内容如下:
(1)为了防止误导消费者,明确规定普通食品中以婴幼儿为食用对象的食品要标明是“婴幼儿食品”。
(2)允许在混合食用油(类似于我国的调和油)的产品名称中使用原材料名称。
(3)酒类热量的标示字体要加大、加粗,以便消费者确认。
(4)强调无糖、不加糖等情况时,应同时标示“甜味剂”和“热量相关信息”。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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