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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拟制定初级食品通用标签标准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4-08-08    阅读:901次

2024年8月5日,菲律宾国家农渔业标准局(BAFS)发布通告,拟制定初级食品通用标签标准。标准草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准的适用范围为直接或非直接销售的、供人类食用的进口或菲律宾国产初级食品,包括辐照和有机食品等经过特殊加工或处理的初级食品。

(2)术语和定义,以及通用要求。

(3)标签强制性和选择性标注的信息要素。直接销售的初级食品标签应包含产品名称、成分表、批号、食用方法、过敏原、净含量或规格、生产商/分销商/进口商的名称和地址、原产国(国产农产品除外)、生产(包装或收获)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选择性标注内容包括质量等级等信息。

(4)强制性标签信息的具体标注要求,包括字体、语种、位置和高度等。

(5)相关豁免情况,除香料和草药外,最大表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初级食品标签可以免除标注成分表、批号、食用方法等强制性信息等。

该草案意见反馈期截至2024年9月4日。

初级食品通用标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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