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发布关于保健食品的污染物限量技术法规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4-08-12 阅读:1027次
2024年7月18日,越南卫生部颁布了保健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国家技术法规(QCVN 20-1:2024/BYT)。此前越南没有制定针对保健食品的微生物和重金属标准的要求。该技术法规规定了保健食品中污染物(重金属和微生物)的最大限量、取样和测试方法、管理要求等内容,但不适用于被公布为保健食品的滋补酒类产品。
其中,保健食品的微生物指标主要涉及需氧微生物总数、酵母菌和霉菌总数、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而保健食品中重金属限量要求如下:
序号 | 重金属 | 限量值及单位(mg/kg或mg/L) | 备注 |
---|---|---|---|
1 | 砷(As) | 5.0 | 总砷 |
1.5 | 无机砷:仅当总砷含量大于1.5(mg/kg或mg/L)时检测无机砷。 | ||
2 | 镉(Cd) | 3.0 | 含有来自海藻或双壳类软体动物的成分 |
1.0 | 不含海藻或双壳类软体动物的成分 | ||
3 | 铅(Pb) | 10.0 | / |
4 | 汞(Hg) | 0.5 | / |
该技术法规将于2025年8月1日起施行。已注册保健食品有相关的过渡期措施,在通知生效之前生产且已获得产品公告注册的保健食品,可以继续进口、经营、流通直至产品有效期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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