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制定速冻食品技术法规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4-10-16 阅读:688次
2024年10月8日,立陶宛农业部发布即速冻食品技术法规。主要内容如下:
(1)适用范围为供人类食用的速冻食品,通过快速冷冻且产品的最终温度(热稳定后)保持-18℃或更低的产品(冰淇淋除外)。
(2)原材料要求:
(a)符合法律规定的质量、适销性和新鲜度要求;
(b)与速冻食品直接接触,只允许使用空气、氮气、二氧化碳等低温物质;
(c)采用合适的初级包装,防止微生物或其他外部污染和干燥。
(3)产品所有区域温度须恒定在-18℃或更低,运输温度不超过-15℃。
(4)标签要求:
(a)产品名称附有“Quick Freeze”字样;
(b)标注产品批次、最佳保质期(附具体日期、储存温度或设备)等;
(c)不直接供消费者的产品还需标注净含量、制造商地址等信息。
该法规自2024年10月9日起生效。
[上一篇]澳大利亚将修订部分进口食品的检验要求
相关资讯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