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标准化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12-02 阅读:3834次
对进人流通领域的农产品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即首先要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农产品不能进入流通。在达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农产品还应达到质量标准的要求。
农产品安全标准是政府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的基础,是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自控的准绳,是判断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最基本依据,是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依据,也是各级政府部门开展监测和市场监督抽查的依据。农产品安全标准主要包括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重金属、亚硝酸盐等)、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以及致病性寄生虫和微生物限量标准。
农产品质量标准能有效地引导农户按标准进行生产,使流通中的交易双方能按照农产品的质量等级和规格进行交易和定价,实现优质优价,也是农产品期货市场、批发拍卖市场运行的基础,同时也使消费者能根据农产品的质量等级和规格等信息进行选择和消费。农产品质量标准主要包括等级和规格两部分。等级标准是以易于直观判断的感官指标为主(如形状、色泽、整齐度、洁净度和损伤等),以理化指标为辅助(如可溶性固形物、有机酸等)来划分的,一般分为2-5等;农产品规格主要是以农产品的大小(如直径、重量等)来划分的,一般分为2 -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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