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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市政署勒令停售一款含李斯特氏菌的手撕鸡

信息来源:澳门食品安全资讯网    发布日期:2023-08-21    阅读:1241次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市政署通过常规食品检测,于一款市售手撕鸡样本中,检出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氏菌达“不满意”级别。市政署已勒令停产及停售相关产品,并将持续跟进事件。

涉事的手撕鸡样本抽取自位于澳门菜园涌街的“撕火鸡台山分店”,产品名称为“招牌撕火鸡”。按《GL 009 DSA 2015即食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其检出的单核细胞增生性李斯特氏菌达“不满意”级别。经调查,该产品由店铺自行加工制作并直接出售,并没有分销至其他店铺。市政署已勒令涉事场所停止生产及供应相关产品,并改善产品的生产制作流程。同时要求场所负责人安排员工修读“食品卫生督导课程”及“食品安全与环境卫生基础班”,以加强人员对处理及制作食品的卫生意识。

李斯特氏菌可在冷藏低温下生存和繁殖,但彻底加热可将其杀灭。进食受李斯特氏菌污染的食品可致病,受感染者通常会出现发热、肌肉疼痛、头痛、恶心、呕吐及腹泻等症状,而初生婴儿、长者等免疫力较低人士可能会出现严重的并发症,甚至死亡;重症孕妇可导致胎儿流产、夭折、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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