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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克修订多项食品法令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4-12-11    阅读:196次

2024年12月5日,捷克农业部发布多项食品法令,涉及加工食品、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等多类产品。相关内容如下:

(1)罐装蜂蜜必须有原产国标签,如果蜂蜜是混合物,必须在包装上将所有原产国按降序标明,并标明其在混合物中所占的百分比。

(2)新增果汁、浓缩果汁和椰子汁相关定义。

(3)修订果酱和橘子酱术语定义,新法令允许“果酱”使用“橘子酱”名称。

(4)鸡蛋的储存温度条件从5°C至18°C调整为5°C至24°C。

(5)规定某些肉类、肉制品(如羊肉或香肠)和水产品的具体特征。只有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才可在产品上自愿标注这些名称等。

上述法令将于2025年7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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