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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物安全中心——一个鸡肉饭样本检出沙门氏菌

信息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食物安全中心    发布日期:2025-09-24    阅读:425次

香港特别行政区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九月十五日公布信息,一个鸡肉饭样本被检出含致病原沙门氏菌。中心从屯门一间食肆抽取上述样本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在二十五克食物样本中含沙门氏菌,超过《食品微生物含量指引》在二十五克即食食物样本中不得检出沙门氏菌的准则。中心已即时派员到有关食肆调查,并已知会有关食肆上述违规事项。中心已向食肆负责人和员工作出食物安全和卫生教育,该食肆亦已按中心指示停售相关食品,并暂时停业以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54条的规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论进口或本地生产,必须适合供人食用。若触犯有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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