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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动权

信息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日期:2017-06-12    阅读:5706次

  在2017年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前夕,IMF发布《全球前景与政策挑战》的监测报告,呼吁20国集团(G20)成员国联手采取行动以保持贸易给全球各国带来的利益并避免贸易保护主义。2016年全年,共有27个国家(地区)对中国发起贸易救济调查117起,平均每3天一起案件,涉案金额总计139.8亿美元,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同比分别上升了34.5%和71.5%。在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形势下,中国面临贸易摩擦形势较为严峻。

     随着全球贸易增速下滑,2016年世贸组织成员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月均数量达到2009年以来的最高点。中国已连续21年成为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连续10年成为遭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而且,近期全球有三分之一的调查针对中国。

     我国受国外贸易保护影响的产业涉及面广。2016年近半数的贸易救济案件针对中国钢铁产品。共有21个国家和地区发起针对钢铁的立案调查49起,涉案金额78.95亿美元,案件数量和金额同比上升32.4%、63.1%。其他贸易摩擦较多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化工和轻工领域;光伏、瓷砖、轮胎等产品更是遭到多国设限。

     2015年,中美贸易额达5583.9亿美元,同比增长0.6%。2016年,中美贸易额5196.1亿美元,同比下降6.7%。根据WTO的统计,2008-2016年美国发起和实施的非关税贸易壁垒(NTB)多达2259个,中国受到影响的有2067个,专门针对中国的NTB就有99个。此外,根据USITC的统计数据,美国2008年至今发起的314项双反调查中,有218项是专门针对中国的。在签署行政命令退出TPP之后,2017年1月,美国对我国出口的汽车轮胎、大型洗衣机相继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

     面对新一轮国际贸易保护,检验检疫部门作为国家进出口贸易把关服务的重要执法部门,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可以从以下方面积极应对。

     以执法实践促进标准统一,推动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我国产品质量标准现状是种类多、门槛低、不够规范,可以通过检验检疫执法案例积累相关经验,加快调整、制定与国际标准相一致的国家标准和法规的进程。通过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研究欧盟和加拿大等国反倾销、环保条例,推动建立健全适合WTO规则的法律制度和有中国特色的应对体系。

     加强对西方相关法律规则的学习掌握,及时向相关企业通报有关信息。深入研究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反倾销调查体系和绿色壁垒体系,及时搜集世界各国的技术标准法规的变动信息,动态监控及预测出口商品遭遇技术性贸易措施的状况,认真总结国内外企业突破贸易保护的经验和教训,建立国外贸易保护的数据库,帮助、指导国内企业突破国外新贸易保护主义的障碍。

     合理利用WTO规则,加强检验检疫国际间的沟通和协调。在不违反WTO规则的条件下,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通过各国贸易措施的相互交流、贸易伙伴的对话合作,求得贸易领域的持续、稳定发展。加强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形式的合作,努力营造稳定的国际贸易环境,充分利用区域原产地保护相关政策。

     以企业为主体,提升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能力。指导和帮助企业、行业协会积极学习国际贸易知识,掌握国际贸易规则,加强积累对外应诉方面的经验,提高对规则了解、运用的熟练度。加快引导企业进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商品的技术水平,从核心能力出发增强商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面对新一轮的贸易保护,必须积极应对,“有理、有利、有节”。对于国外实施的贸易制裁都要有依据,在依据不合理的前提下,有权利向WTO申诉。在必要时应立即采取反制措施,把握好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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