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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41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信息来源:广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8-09-20    阅读:3330次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8年 第226号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41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根据2018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9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水产制品、糕点、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等,共抽检67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63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肉制品24批次,不合格5批次;饮料141批次,不合格2批次;方便食品59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45批次,不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164批次,不合格3批次;饼干125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4批次,水产制品36批次,婴幼儿配方食品40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肉制品不合格5批次:1.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联兴副食店销售的标示为广东亿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18年6月11日生产、规格为108克/袋的香辣味肉干,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8.8x104CFU/g、6.3x104CFU/g、1.2x105CFU/g、6.2x104CFU/g、7.8x104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2.东莞市保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乐真多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21日生产、规格为90克/袋的手撕牛肉干(麻辣味),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2.1×105CFU/g、3.9×105CFU/g、1.9×105CFU/g、4.9×105CFU/g、5.0×104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3.东莞市保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州市乐真多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10日生产、规格为108克/袋的手撕牛肉干(沙嗲味),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4.2×104CFU/g、2.1×105CFU/g、6.6×104CFU/g、1.7×105CFU/g、8.2×104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4.广州百佳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天河都市广场分店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新兴隆食品厂(普通合伙)2018年6月21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川味麻辣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99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g/100g)高出0.98倍。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5.广州家广超市有限公司员村店销售的标示为东莞新兴隆食品厂2018年6月22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川味香肠,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1.1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5g/100g)高出1.2倍。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二)饮料不合格2批次:1.广东华南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怡丰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黑龙江海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2月28日生产、规格为330ml/瓶的克东天然苏打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14mg/L,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1mg/L)高出0.4倍。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2.广东华南通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怡丰城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黑龙江海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18年5月9日生产、规格为500ml/瓶的活力恩克东天然苏打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13mg/L,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01mg/L)高出0.3倍。初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广州站。

  (三)方便食品不合格2批次:1.广东永旺天河城商业有限公司广州骏壹万邦广场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广州英发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1月16日生产、规格为135克/盒(5包)的杏仁双皮奶(含乳冲调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0607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佛山市顺德区沃达盛商贸有限公司 销售的标示为广州英发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21日生产、规格为170克(5包)/盒的杏仁双皮奶(含乳冲调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0820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糕点不合格3批次:1.佛山市升宝商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南海正丰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5月15日生产、规格为280克(保鲜独立包装)/盒的老婆饼,酸价(以脂肪计)检出值为39.9mg/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5mg/g)高出6.98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东莞市耀兴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新富食品厂2018年6月8日生产、规格为80克/袋的红豆面包,霉菌检出值为73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50CFU/g)高出47.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云浮市金来福超市有限公司育华分公司销售的标示为高要市莲塘官塘品尝食品厂2018年5月2日生产、规格为200克/袋的香米糕(绿豆味),霉菌检出值为21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50CFU/g)高出0.4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餐饮食品不合格3批次:1.阳西县卢记大饭店2018年7月11日销售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1.30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2.海丰县金华大酒店2018年7月5日销售的菜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3.25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高出2.25倍;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2.57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高出1.57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3.海丰县中华鹏实业有限公司中华鹏大酒店2018年7月5日销售的菜脯,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3.71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高出2.71倍;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2.03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0g/kg)高出1.03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2 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180919

     附件3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20180919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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