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进口食品申报要求概述
通过韩国MFDS网站“http://impfood.mfds.go.kr”确认韩国(每年1月、7月)重点检查项目、针对风险信息进行的命令检查情况以及各项检测费用。目前,韩国进口食品的申报要求简要总结如下:
1、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健康功能食品)——确保配料的合规性
进口申报文件上的配料及生产工艺应以生产公司的资料为基础如实填写,官方在文件检查时会确认其是否符合《食品法典》等的要求。另外,进口前还应确保配料的合规性,若该配料未在《食品法典》、《食品添加剂法典》等中公布则不可进口。
2、农产品——确保符合韩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进口申报时按照各农产品的部位(根、叶等)及贮存条件(干燥、新鲜、冷冻等),选择合适的品种申报,若无合适的品目应咨询所属地方食药部门的进口食品检验所请求增加新的品目。
对于首次进口的农产品,截至2021年8月,韩国指定了69种农药检测项目,如果是随机抽样检查,韩国将按照《进口食品等检查相关规定》及《食品法典》中规定的农药进行检测,涉及473种农药,但法规修订后自2021年10月1日起将涉及511种农药。农产品的残留农药限量标准可以在《食品法典》附表4中确认。
3、畜产品——目标国允许准入与否以及海外生产工厂注册
畜产品只能从韩国允许准入的国家进口,各国家允许进口的产品类别也不同,具体可在《畜产品允许进口国家(地区)及进口卫生条件》确认。另外,海外工厂要通过出口国政府申请注册,未注册韩国将不受理申报,即只有已对韩注册的海外工厂生产的畜产品才可输韩。
4、水产品——已签订卫生协议的水产品出口应提交卫生证明
进口申报时按照各水产品的贮存条件(干燥、新鲜、冷冻等)、处理形态(肉、鱼片、煮熟等),选择合适的品种申报。签订水产品卫生协议的国家,进口申报时应一同提交卫生证明,目前韩国已与中国、越南、印尼、泰国、俄罗斯、厄瓜多尔、智力、挪威(2021年9月23日实施)签订卫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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