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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发布含鸡蛋成分的面条和意大利面的进口条件

信息来源:省WTO/TBT中心整理编辑    发布日期:2024-03-11    阅读:2087次

2024年1月3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通告,规定了含有10%及以上鸡蛋成分的面条和意大利面的进口条件。内容如下:

(1)不需要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的进口许可证。

(2)产品为意大利面或面条。

(3)必须在健康证书或政府认可的制造商声明中标示以下内容:

      a)声明产品在商业加热过程中被加热至最低核心温度70°C至少8.2分钟(或同等时间);

      b)声明鸡蛋仅产自于家鸡(Gallus gallus domesticus)。

上述信息已修改。根据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的供人食用面条的进口条件,包括面食、意大利面、面条、包装面条或方便面等。此进口条件仅适用于植物原料制成的面条和含鸡蛋面条。当进口复合产品中含有鸡蛋以外的成分,含鸡蛋(不包括肉类)等于或多于10%的面食及面条等食品,参考供人食用鸡蛋及蛋制品的进口条件要求;含等于或多于10%乳制品的面食及面条等食品,参考供人食用乳制品的进口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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