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品安全中心公布贺年食品调查(第二期)结果
信息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食品安全中心 发布日期:2024-02-09 阅读:2219次
香港特别行政区食品安全中心(中心)二月六日公布,最近完成一项有关贺年食品的时令食品调查(第二期),约一百八十个样本中,除较早前已公布的一个样本外,其余样本全部通过检测。不合格食物样本为一个糖莲子样本,其二氧化硫含量超出法例标准。中心已跟进上述不合格样本,包括通知涉事商户有关化验结果、指令有关商户停售相关问题食物,以及追查问题食物来源等。
业界配制食品和制作标签时,须遵从有关法例规定,并符合「优良制造规范」,适当地使用法例准许的食物添加剂。零售商应向可靠的供应商采购食物,了解所接收物料和制成品的质素,确保其采用的材料符合法定标准。此外,业界须遵从《食物安全条例》的要求,保存良好的纪录,以便在有需要时追查食物来源。
消费者应到可靠和卫生的店铺购买贺年食物。购买预先包装的糕点和小食时,要留意包装是否完好及食用期限,亦应参考包装上的营养标签,了解食物中的糖、盐(钠)和脂肪等含量,以作出健康的选择。购买散装食品(如糖莲子、果仁及瓜子)时,则要注意食物容器是否清洁及店铺员工的个人卫生情况。
市民应选购色泽自然的食品,留意特别亮白的开心果可能经过漂白加工,而表面有不寻常光泽的瓜子则可能添加了矿物油,食用这些食品可引致肠胃不适。购买糕点后,如非即时食用,应放入雪柜或按包装上的说明存放,并应在食用限期前食用。就热食的糕点,在进食前应先彻底翻热,并尽快食用,避免长时间放于室温。至于果仁及瓜子等食品,不可贮存过久。若发现食品发霉或有异味,便不应进食。市民应保持均衡饮食,新年期间亦要避免过量进食高能量、高糖分、高盐分或高脂肪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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