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卫生部公布进口食品安全检查对象货物清单
信息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4-10-22 阅读:388次
2024年10月8日,越南卫生部发布第15/2024/TT-BYT号通知,公布进口食品安全检查对象货物清单。主要内容如下:
(1)必须检查的货物包括食品补充剂(1项)、食品添加剂(391项)、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6项)。
(2)必须接受安全检查的相关规定。
(a)与通知发布清单上商品代码分类不一致的,代码应符合海关法的要求;
(b)未在清单中列出和标识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代码标识应符合海关法要求,且在通关后由进出口组织或个人向卫生部(食品安全司)报送相关证明材料;
(c)未列入清单但经检验和检查不符合要求或被卫生部等部门预警的,应采用严格检查措施。
(3)进口食品免予或无需接受食品安全检查的相关规定。
(a)已列入清单,但属于第15/2018/ND-CP号法令第13条规定的情况之一(有食品安全警告的情况除外);
(b)在货物清单上但不用作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的。
该通知自2024年11月2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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