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会员之家 登出

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公布预包装罐头汤和即食汤包的营养标签调查结果

信息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食物安全中心    发布日期:2025-12-09    阅读:444次

香港特别行政区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十二月五日公布了预先包装罐头汤及即食汤包的营养标签专项食品调查结果。

中心从不同零售点收集有关样本,检测其能量及指定标示营养素(总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糖、钠、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等)含量是否与营养标签上所标示的资料相符,以及检视其食物标签是否符合相关法例规定。结果显示,40个样本(包括网购食品)中,有3个样本的糖、蛋白质或总脂肪含量与其营养标签上的标示值不符,其余37个样本则全部通过检测。中心之前已公布相关样本的违规事项,有关商户已停售相关批次的受影响产品。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

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132W章),预先包装食物须标示食物的配料,以及表列能量及七种核心营养素,即碳水化合物、蛋白质、总脂肪、饱和脂肪、反式脂肪、钠和糖的含量,而各类营养声称亦受到规管。营养标签可帮助消费者作出有依据的食物选择、鼓励食物制造商提供符合营养准则的食品,以及规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的标签和声称。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61条规定,任何人如在标签上对所售卖的食物作出虚假说明或在食物的性质、物质或品质方面误导他人,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原文链接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