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安全中心——进口日本海胆疑似违反《食物安全命令》
信息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食物安全中心 发布日期:2026-05-21 阅读:289次
2026年5月20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食物安全中心(中心)公布,中心检查相关日本进口食品批次时,发现四包于《食物安全命令》发出后在宫城县制造的海胆,有关进口商涉嫌违反相关《食物安全命令》。涉事产品已被中心封存,没有流出市面,中心正跟进事件。
根据《食物安全命令》,凡源自日本东京、福岛、茨城、宫城、千叶、群马、栃木、新舄、长野和埼玉十个都/县,并在2023年8月24日或之后收获、制造、加工或包装的活生、冷冻、冷藏、干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产、海盐,以及未经加工或经加工的海藻,一律禁止输入香港和在香港境内供应。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包括就事件通知日本有关当局。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向涉事进口商提出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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