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FSIS发布对出口至美国的蛋制品检验水平等相关要求
信息来源:省WTO/TBT中心编译 发布日期:2021-09-08 阅读:1521次
2021年9月7日,美国食品安全与检验局(FSIS)发布第2021-19264号公报,根据2020年10月29日美国FSIS发布的“蛋制品检验条例”最终规则中的规定,FSIS将于2023年10月30日开始对生产蛋替代品和冻干蛋制品的工厂行使管辖权,而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将不再监管此类产品。该公报向已经向美国出口上述蛋制品以及有意向美国出口这些产品的国家提供向FSIS提交等效文件的信息,以便FSIS可以在2023年10月30日之前开始评估其资格。具体如下:
第一步:有意申请向美国出口鸡蛋替代品和冻干鸡蛋产品的国家需通知FSIS。(2021年10月30日前)
第二步:提交一份完整的自我报告工具(SRT),包括该申报国家的蛋制品检验制度如何实现与FSIS蛋制品检验制度达到同等公共卫生保护水平的配套文件。(2022年4月30日前)
第三步:需向FSIS提交完整的SRT反馈和配套文件,而且 FSIS 应确定SRT提交的材料能证明该国家可与FSIS蛋制品检验制度的保持等效检验水平。(2023年10月30日前)
目前已认定具备等效检验水平的国家(如加拿大、荷兰),必须在2023年10月1日之前提交一份更新后的认证机构名单(包括鸡蛋替代品和/或冻干蛋制品产品组),则这些国家的相关蛋制品可在2023年10月30日之后继续出口至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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