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复合食品的监管新规简析
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发布日期:2021-09-27 阅读:1692次
一、复合食品的定义和判断依据
复合食品是指既含有植物源性成分又含有加工的动物源性成分的食品。
判断是否为复合食品的两个关键点∶
1、动物源性成分是否经过加工处理,如含肉馅的包子;
2、食品中植物源性成分的作用,是否改变产品的主要特性。如果仅为给动物源性成分增加某种特色,处于从属地位,则产品属于加工的动物源性食品,如熟制的牛排添加香草或其他调味的植物源性产品。
二、欧盟监管规定新变化
欧盟新的监管规则抛弃了以往根据复合食品中动物来源成分含量比重对复合食品进行分类管理的做法,取而代之的是以该食品中所含的动物成分可能危害动物健康、公共健康的风险以及该食品运输、储存温度要求等进行综合评估。
新规则将复合食品分为"含肉类的货架稳定食品"、"不含肉类的货架稳定食品"和"非货架稳定食品"等三大类。而复合食品的生产国家应符合欧盟委员会(EU)2021/404或(EU)2021/405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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