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先包装蜜枣样本违反食物标签规例
信息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食品安全中心 发布日期:2023-08-29 阅读:907次
香港特别行政区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八月二十八日公布,一个预先包装蜜枣样本含有可在某些食物中使用的防腐剂二氧化硫,但样本的食物标签未有标明有关添加剂的作用类别及名称。市民应停止食用受影响批次产品,业界如持有受影响批次产品,亦应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产品资料如下︰
产品名称:蜜枣
品牌:恒德行
产地:中国
净重:三百克
此日期前最佳:二〇二四年七月一日
经销商:恒德行贸易公司
中心透过恒常食物监测计划,从一间网上商店抽取上述样本作检测,结果显示样本含二氧化硫,虽然含量低于《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列明的最高准许含量,但样本的食物标签并未有标明有关添加剂的作用类别及名称。
中心已知会涉事网上商店及经销商上述违规事项,并指令其将受影响批次产品停售及下架。有关经销商已按中心指示进行回收,市民可于办公时间致电其热线6098 7030,查询上述产品的回收事宜。
二氧化硫是防腐剂,可用于干菜、干果、腌菜和盐腌的鱼制品等不同种类的食物。二氧化硫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过,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在食用后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征状。
发言人提醒业界在食物内使用防腐剂须遵照《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中的规定。而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132W章)规定,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预先包装食物如含有超过百万分之十的亚硫酸盐,有关的亚硫酸盐的作用类别及其名称须在配料表中指明。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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