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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品安全中心—预先包装红枣和蜜枣样本验出二氧化硫

信息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食品安全中心    发布日期:2023-12-08    阅读:961次

香港特别行政区食品安全中心(中心)十二月七日公布,一个预先包装红枣样本被验出防腐剂二氧化硫含量超出法例标准,在一个预先包装蜜枣样本验出二氧化硫,两个样本的食物标签均未标明有关添加剂的作用类别和名称。产品资料如下︰

产品名称:山手作开边红枣

品牌:山手作

产地:中国

净重:五百克

此日期前最佳:二〇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经销商:裕生贸易有限公司

热线:2392 6288


产品名称:金丝枣

品牌:盏记

产地:中国

净重:六百零五克

此日期前最佳: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包装商:君政国际有限公司

热线:2815 5872

中心透过恒常食物监测计划,分别从一间网上商店及元朗一间零售店检取上述红枣和蜜枣样本作检测。结果显示,该红枣样本的二氧化硫含量为百万分之一千四百,超出《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上限的百万分之一千,而该样本的食物标签亦未有标明有关添加剂的作用类别和名称。至于另一个蜜枣样本的二氧化硫含量虽然低于法例列明的最高准许含量,但样本的食物标签并未有标明有关添加剂的作用类别和名称。

中心已知会涉事商户和经销商/包装商上述违规事项,并指令其将受影响批次产品停售及下架。有关经销商/包装商已按中心指示对受影响批次产品进行回收,市民可于办公时间致电相关热线,查询上述产品的回收事宜。

业界在食物内使用防腐剂须遵照《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中的规定。而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132W章)规定,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预先包装食物如含有超过百万分之十的亚硫酸盐,有关的亚硫酸盐的作用类别及其名称须在配料表中指明。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二氧化硫是防腐剂,可用于干菜、干果、腌菜和盐腌的鱼制品等不同种类的食物。二氧化硫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过,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在食用后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征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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