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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食物安全中心—进口预先包装面条和辣汁样本验出二氧化硫

信息来源:香港特别行政区食物安全中心    发布日期:2024-09-18    阅读:1383次

香港特别行政区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九月十三日公布信息,一个进口预先包装面条样本被验出防腐剂二氧化硫含量超出法例标准,而样本的食物标签亦未有标明有关添加剂的作用类别和名称。此外,中心在一个进口预先包装辣汁样本验出二氧化硫,但样本的食物标签未有标明有关添加剂的作用类别和名称。市民应停止食用受影响批次产品。业界如持有受影响批次产品,亦应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产品资料如下︰

 (一)面条

产品名称:Mee

品牌:MY MURNI

来源地:马来西亚

净重:四百五十克

此日期或之前食用: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进口商:颂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热线:3990 2814

(二)辣汁

产品名称:PEPPER SAUCE

品牌:TABASCO

产地:美国

容量:一百五十毫升

此日期前最佳:二八年八月三十日

经销商:Sims Trading Co., Ltd.

热线:2262 1559

香港食物安全中心透过恒常食物监测计划,分别从进口层面和湾仔一零售点检取上述面条和辣汁样本作检测。结果显示,该面条样本的二氧化硫含量为百万分之六十八,超出《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上限的百万分之二十,而该样本的食物标签亦未有标明有关添加剂的作用类别和名称。至于另一个辣汁样本的二氧化硫含量虽然低于法例列明的最高准许含量,但样本的食物标签并未有标明有关添加剂的作用类别和名称。中心已知会涉事商户、进口商和经销商上述违规事项,并指令其将受影响批次产品停售及下架。有关进口商和经销商已按中心指示对受影响批次产品进行回收,市民可于办公时间致电相关热线,查询上述产品的回收事宜。

业界在食物内使用防腐剂须遵照《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中的规定。而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132W章)规定,所有在本港出售的预先包装食物如含有超过百万分之十的亚硫酸盐,有关的亚硫酸盐的作用类别及其名称须在配料表中指明。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二氧化硫是防腐剂,可用于干菜、干果、腌菜和盐腌的鱼制品等不同种类的食物。二氧化硫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过,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在食用后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征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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