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品安全中心预先包装食物检测结果每月报告(2024年2月)
《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之营养素含量及致敏物检测结果每月报告
(2024年2月)
2024年3月2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食品安全中心发布了2024年2月关于营养素含量及致敏物检测结果的每月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I) 营养标签
营养资料标签制度之营养素含量检测结果*
年/月 | 检测食品样本数目 | 2月份获悉检测结果 |
2024年2月 | 35 | 1 |
*检测项目包括"1+7"内全部或不同组合的核心营养素
#营养素标示值与检测结果有一个或以上的差异
营养标签上标示能量值及营养素含量的规管容忍限
能量/营养素 |
能量 、总脂肪、饱和脂肪酸、反式脂肪酸、胆固醇、钠、糖 |
蛋白质、多元不饱和脂肪酸、单元不饱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淀粉质、膳食纤维、可溶性纤维、不可溶性纤维、纤维的个别组成部分 |
维他命及矿物质 (维他命A、维他命D及添加的维他命及矿物质除外) |
维他命A及维他命D (包括添加的) |
添加的维他命及矿物质 (维他命A及维他命D除外) |
来源 : 营养标签及营养声称技术指引(见表3)http://www.cfs.gov.hk/sc_chi/food_leg/files/nl_technical_guidance_c.pdf
(II) 标示食物致敏物
《规例》规定,如预先包装食物含有八种指明的致敏物,须在配料表上标明。这八种物质是:含有麸质的谷类;甲壳类动物及甲壳类动物制品;蛋类及蛋类制品;鱼类及鱼类制品;花生、大豆及它们的制品;奶类及奶类制品(包括乳糖);木本坚果及坚果制品;以及浓度达到或超过百万分之十的亚硫酸盐。
食物致敏物检测结果
年/月 | 检测食品样本数目 | 2月份获悉检测结果 |
2024年2月 | 0 | 0 |
(III) 不符合样本详情
· 营养资料标签制度之营养素含量不符合样本详情
编号 | 年/月 | 样本性质/名称 *备注1,2 | 检测项目 | 产品标示值 | 检测结果 |
1 | 2024年2月 | 点点绿腰果核桃粉 (400g) | 总碳水化合物及总脂肪 | 总碳水化合物: 83.4g/100g 总脂肪: 4.5g/100g | 总碳水化合物: 61g/100g 总脂肪: 26.6g/100g |
备注:
1. 食物安全中心已于2024年2月7日发布违规样本的检测结果
(https://www.cfs.gov.hk/sc_chi/unsat_samples/20240207_10837.html)。
2. 中心获悉有关样本的化验结果不合格后,随即派员到涉事店铺指示有关商户将受影响批次的产品停售。另外,中心会通知业界停止出售有关产品。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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