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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修理标准化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12-05    阅读:3787次

  农业机械的作业对象和工作环境非常苛刻,农业机械装备在使用过程中的状态将直接影响到运行的安全、能源的消耗以及对环境的污染情况。农业机械投入生产使用后,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可靠性会逐渐下降,为了保持其完好的技术状态,发挥其功能和作用,对农业机械进行科学的维护保养、及时有效的修理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作业环境非常恶劣的农业机械,维修是保持或恢复其正常运行、充分发挥效能的基本条件,离开维修就不能维持机器的生产能力,更无法保证作业质量和效益,甚至还会发生机器事故或人身事故。维修已不是一个辅助手段,而是对农业机械化的支持和保证,更是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农业机械装备的拥有者是广大农民,为了更加充分地保护农民利益,在当前农业机械向大型化、多功能、高新技术方向发展的形势下,对于农业机械装备的维护与修理必须实行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

  1)农业机械修理标准的分类

  按照标准化对象的属性,农机修理标准可以划分为术语符号、开业条件、通用修理技术、专项修理技术、安全控制技术、维修质量、检验与鉴定等标准。

  2)农机修理标准的一般要求

  ①开业条件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开业条件标准可以区分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和农业机械专项维修点,分别制定相关的要求。所谓综合维修点,是指从事农业机械的整机、各个总成和主要零部件综合维修业务的企业和业户。专项维修点是指从事农机电器修理、喷油泵和喷油器修理、曲轴磨修、气缸镗磨、液压系修理、散热器修理、轮胎修补、电气焊修理、钣金修理和喷漆等一项或多项农机专项维修的业户。

  GB/T 21338《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从业资格条件》规定了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机动车维修业务员、机动车维修价格结算员和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资格等要求。该标准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机动车维修企业技术负责人、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机修人员、电器维修人员、钣金(车身修复)人员和涂漆(车身涂装)人员、车辆技术评估人员、机动车维修业务员和机动车维修价格结算员等从业人员的资格判定和审核。

  NY/T 1138.1《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 第1部分: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和NY/T 1138.2《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第2部分:农业机械专项维修点》两项农业行业标准,对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和农业机械专项维修点的开业技术条件分别给出了相关规定。开业条件标准主要是从开业应该具备的技术条件方面做出的要求,其基本要素包括设施条件(作业环境)、维修设备条件、人员条件、质量管理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条件等。该两项标准分别适用于对农业综合机械维修点和农业机械专项维修点开业资格评定和年度审验。

  ②通用修理技术标准通用修理技术是指针对主要农业机械的修理作业技术。CB/T 22129《农机修理通用技术规范》规定了主要农业机械修理作业技术要求。通用修理技术标准所规定的基本要素包括农机具故障的判断与拆卸要求、发动机修理技术要求、电动机修理技术要求、传动部件修理技术要求、工作部件修理技术要求、轴与箱体修理技术要求、输送装置修理技术要求、转向系统修理技术要求、制动系统修理技术要求、液压系统修理技术要求、电气设备修理技术要求、机架与行走系统修理技术要求、装配与调整技术要求、运转磨合的技术要求、整机与外观修理技术要求、维修竣工后的验收及保用条件等。

  ③专项修理技术标准专项修理技术是指针对某一种农机具的特殊部件或农业生产作业专用机具的修理作业技术。如对谷物联合收割机的割台部分,对深松机械、播种机、插秧机等专用机具所规定的修理技术标准。这类标准既可以制定单独的标准或分部分标准的一个部分,也可以在某个单项机具修理技术标准中作为单独的章。如农业行业标准NY/T 998《谷物联合收割机修理技术条件》就是采取将谷物联合收割机的割台部分、脱粒部分分别设置为单独的章给出了相关要求。

  ④安全控制技术标准安全控制技术标准是规定农业机械修理作业过程中对环境、作业、设备、人员的安全防护要求的标准。GB/T 21964《农业机械修理安全规范》规定了农机具修理过程中作业环境、作业过程、设备、人员等安全防护的基本要求。

  ⑤维修质量标准维修质量标准是规定农业机械修理后满足其修理技术要求程度的标准。一般来讲,维修质量标准规定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农业机械的使用要求和可能发生的修理内容来确定的。原则是对产品设计时为保证产品使用性能而规定的技术要求,在使用中发生变化,引起功能下降或性能改变的,应把该项技术要求列为修理质量要求的条款;对与使用因素无关的产品设计要求不应列入修理质量要求的条款。对修理前需要进行检测、鉴定的技术内容,应制定修前鉴定技术要求。对有特定修理工艺要求的修理项目,应给出其修理工艺的技术要求。对于通用性的修理工艺要求,可引用农机修理通用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的规定,不再重复给出修理工艺的技术要求。NY/T 1630《农业机械修理质量标准编写规则》中给出了农业机械修理质量标准的结构编排要求和内容编写要求,在制修订于农业机械整机及其零、部件修理质量标准时可以参照。

  ⑥检验与鉴定标准维修质量检验与鉴定标准是规定检验过程、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的标准。一般来讲,针对维修质量的每项要求都应有其对应的检验方法。检验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规定详细的试验条件、性能试验和生产试验的操作步骤及方法、试验(鉴定)报告等。此类要素在维修质量标准中可以引用GB/T 5667《农业机械 生产试验方法》标准以及专用机械试验方法标准(如CB/T 5982《脱粒机试验方法》、GB/T 6243《水稻插秧机试验方法》等),也可以根据需要制定单独的标准(如GB/T 19209《拖拉机修理质量检验通则》系列标准)。

  上述标准构成了农业机械修理的系列标准,各个标准之间相互联系,实际应用过程中相互配合,基本保障了农业机械的安全生产能力。但从各个标准的具体内容看,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之间还存在着交叉、重复以及要求不一致的问题;而且,现有标准中针对动力机械修理的标准居多,针对田间作业的专用农具、农产品初加工机械以及畜牧业生产的机械修理技术标准偏少,有的农机具修理标准项目甚至是空白。这些问题亟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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