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SPS/N/EEC/103/ADD.6
2003-11-11
2003-11-11
卫生及植物卫生措施委员会
通 报
2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3.11 如下信息: 关于非供人消费用的动物副产品及其派生产品的补遗 非供人类消费用的动物副产品及其派生产品 欧盟在第G/SPS/N/EEC/103号文中[2000年11月24日]提出一项法规草案,后成为2002年10月3日欧议会及理事会第(EC) No.1774/2002号法规,其规定非供人类消费的动物副产品卫生法规(官方公报L273,2000年10月10日,第1-95页)。该法规规定了有关条件,确保进口第三国的产品,其卫生标准同于或相当于欧盟。为此建立了针对第三国及其机构的批准体系,欧盟检查程序,必须随附于进口产品的健康证书格式。该法规于2002年11月1日生效,2003年5月1日应用。 为答复获悉的第三国的评议,且为协助他们完全符合所有法规规定,作为欧议会及理事会(EC) No.1774/2002号法规的过渡,委员会批准了2003年5月12日第(EC) No.812/2003号法规 关于从第三国进口及过境一些产品的措施 [官方公报L117,2003年5月13日,第19-21页],[通报G/SPS/N/EEC/103/Add.3,2003年5月28日]。对第三国规定了持续到2003年12月31日的一个一般的“过渡期”,准许欧盟现有关于进口的法规在过渡期间继续有效。 目前,作为进一步评议的结果,欧盟制定了“根据欧盟议会及理事会法规1774/2002对从某些国家进口和过境的某些产品实施过渡性措施的草案”[SANCO/4076/2003 R4]。该草案对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及美国做出了进一步的过渡性安排,要求各欧盟成员国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暂时接受该法规附件VII及VIII提及的货物。 ―拟批准日期:2003年12月 ―拟生效日期:2004年1月1日 ―评议截止日期:通报日后45天 通报文件可从EEC咨询点获得。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9.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0.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1. | 拟生效日期: |
12.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3.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2
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3.11 如下信息: 关于非供人消费用的动物副产品及其派生产品的补遗 非供人类消费用的动物副产品及其派生产品 欧盟在第G/SPS/N/EEC/103号文中[2000年11月24日]提出一项法规草案,后成为2002年10月3日欧议会及理事会第(EC) No.1774/2002号法规,其规定非供人类消费的动物副产品卫生法规(官方公报L273,2000年10月10日,第1-95页)。该法规规定了有关条件,确保进口第三国的产品,其卫生标准同于或相当于欧盟。为此建立了针对第三国及其机构的批准体系,欧盟检查程序,必须随附于进口产品的健康证书格式。该法规于2002年11月1日生效,2003年5月1日应用。 为答复获悉的第三国的评议,且为协助他们完全符合所有法规规定,作为欧议会及理事会(EC) No.1774/2002号法规的过渡,委员会批准了2003年5月12日第(EC) No.812/2003号法规 关于从第三国进口及过境一些产品的措施 [官方公报L117,2003年5月13日,第19-21页],[通报G/SPS/N/EEC/103/Add.3,2003年5月28日]。对第三国规定了持续到2003年12月31日的一个一般的“过渡期”,准许欧盟现有关于进口的法规在过渡期间继续有效。 目前,作为进一步评议的结果,欧盟制定了“根据欧盟议会及理事会法规1774/2002对从某些国家进口和过境的某些产品实施过渡性措施的草案”[SANCO/4076/2003 R4]。该草案对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及美国做出了进一步的过渡性安排,要求各欧盟成员国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暂时接受该法规附件VII及VIII提及的货物。 ―拟批准日期:2003年12月 ―拟生效日期:2004年1月1日 ―评议截止日期:通报日后45天 通报文件可从EEC咨询点获得。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2
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3.11 如下信息: 关于非供人消费用的动物副产品及其派生产品的补遗 非供人类消费用的动物副产品及其派生产品 欧盟在第G/SPS/N/EEC/103号文中[2000年11月24日]提出一项法规草案,后成为2002年10月3日欧议会及理事会第(EC) No.1774/2002号法规,其规定非供人类消费的动物副产品卫生法规(官方公报L273,2000年10月10日,第1-95页)。该法规规定了有关条件,确保进口第三国的产品,其卫生标准同于或相当于欧盟。为此建立了针对第三国及其机构的批准体系,欧盟检查程序,必须随附于进口产品的健康证书格式。该法规于2002年11月1日生效,2003年5月1日应用。 为答复获悉的第三国的评议,且为协助他们完全符合所有法规规定,作为欧议会及理事会(EC) No.1774/2002号法规的过渡,委员会批准了2003年5月12日第(EC) No.812/2003号法规 关于从第三国进口及过境一些产品的措施 [官方公报L117,2003年5月13日,第19-21页],[通报G/SPS/N/EEC/103/Add.3,2003年5月28日]。对第三国规定了持续到2003年12月31日的一个一般的“过渡期”,准许欧盟现有关于进口的法规在过渡期间继续有效。 目前,作为进一步评议的结果,欧盟制定了“根据欧盟议会及理事会法规1774/2002对从某些国家进口和过境的某些产品实施过渡性措施的草案”[SANCO/4076/2003 R4]。该草案对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及美国做出了进一步的过渡性安排,要求各欧盟成员国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暂时接受该法规附件VII及VIII提及的货物。 ―拟批准日期:2003年12月 ―拟生效日期:2004年1月1日 ―评议截止日期:通报日后45天 通报文件可从EEC咨询点获得。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2
1. | 通报成员:欧盟 |
2. | 负责机构: |
3. | 覆盖的产品: |
4. | 可能受影响的地区或国家: |
5. |
通报标题:
页数: 使用语言: 链接网址: |
6. |
内容简述: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3.11 如下信息: 关于非供人消费用的动物副产品及其派生产品的补遗 非供人类消费用的动物副产品及其派生产品 欧盟在第G/SPS/N/EEC/103号文中[2000年11月24日]提出一项法规草案,后成为2002年10月3日欧议会及理事会第(EC) No.1774/2002号法规,其规定非供人类消费的动物副产品卫生法规(官方公报L273,2000年10月10日,第1-95页)。该法规规定了有关条件,确保进口第三国的产品,其卫生标准同于或相当于欧盟。为此建立了针对第三国及其机构的批准体系,欧盟检查程序,必须随附于进口产品的健康证书格式。该法规于2002年11月1日生效,2003年5月1日应用。 为答复获悉的第三国的评议,且为协助他们完全符合所有法规规定,作为欧议会及理事会(EC) No.1774/2002号法规的过渡,委员会批准了2003年5月12日第(EC) No.812/2003号法规 关于从第三国进口及过境一些产品的措施 [官方公报L117,2003年5月13日,第19-21页],[通报G/SPS/N/EEC/103/Add.3,2003年5月28日]。对第三国规定了持续到2003年12月31日的一个一般的“过渡期”,准许欧盟现有关于进口的法规在过渡期间继续有效。 目前,作为进一步评议的结果,欧盟制定了“根据欧盟议会及理事会法规1774/2002对从某些国家进口和过境的某些产品实施过渡性措施的草案”[SANCO/4076/2003 R4]。该草案对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及美国做出了进一步的过渡性安排,要求各欧盟成员国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暂时接受该法规附件VII及VIII提及的货物。 ―拟批准日期:2003年12月 ―拟生效日期:2004年1月1日 ―评议截止日期:通报日后45天 通报文件可从EEC咨询点获得。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7. | 目的和理由: 保护国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8. | 紧急事件的性质及采取紧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关国际标准?如有,指出标准: |
10. |
可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文件语种:
|
11. |
拟批准日期:
拟公布日期: |
12. | 拟生效日期: |
13. |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 |
14.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15.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2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3/11/11 0:00:00如下信息: |
通报标题: |
内容简述:
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3.11 如下信息:
关于非供人消费用的动物副产品及其派生产品的补遗 非供人类消费用的动物副产品及其派生产品 欧盟在第G/SPS/N/EEC/103号文中[2000年11月24日]提出一项法规草案,后成为2002年10月3日欧议会及理事会第(EC) No.1774/2002号法规,其规定非供人类消费的动物副产品卫生法规(官方公报L273,2000年10月10日,第1-95页)。该法规规定了有关条件,确保进口第三国的产品,其卫生标准同于或相当于欧盟。为此建立了针对第三国及其机构的批准体系,欧盟检查程序,必须随附于进口产品的健康证书格式。该法规于2002年11月1日生效,2003年5月1日应用。 为答复获悉的第三国的评议,且为协助他们完全符合所有法规规定,作为欧议会及理事会(EC) No.1774/2002号法规的过渡,委员会批准了2003年5月12日第(EC) No.812/2003号法规 关于从第三国进口及过境一些产品的措施 [官方公报L117,2003年5月13日,第19-21页],[通报G/SPS/N/EEC/103/Add.3,2003年5月28日]。对第三国规定了持续到2003年12月31日的一个一般的“过渡期”,准许欧盟现有关于进口的法规在过渡期间继续有效。 目前,作为进一步评议的结果,欧盟制定了“根据欧盟议会及理事会法规1774/2002对从某些国家进口和过境的某些产品实施过渡性措施的草案”[SANCO/4076/2003 R4]。该草案对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及美国做出了进一步的过渡性安排,要求各欧盟成员国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暂时接受该法规附件VII及VIII提及的货物。 ―拟批准日期:2003年12月 ―拟生效日期:2004年1月1日 ―评议截止日期:通报日后45天 通报文件可从EEC咨询点获得。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该补遗通报涉及: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负责处理反馈意见的机构: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2
应欧盟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2003-11-11如下信息: |
应 欧盟 代表团的要求, 发送 2003.11 如下信息: 关于非供人消费用的动物副产品及其派生产品的补遗 非供人类消费用的动物副产品及其派生产品 欧盟在第G/SPS/N/EEC/103号文中[2000年11月24日]提出一项法规草案,后成为2002年10月3日欧议会及理事会第(EC) No.1774/2002号法规,其规定非供人类消费的动物副产品卫生法规(官方公报L273,2000年10月10日,第1-95页)。该法规规定了有关条件,确保进口第三国的产品,其卫生标准同于或相当于欧盟。为此建立了针对第三国及其机构的批准体系,欧盟检查程序,必须随附于进口产品的健康证书格式。该法规于2002年11月1日生效,2003年5月1日应用。 为答复获悉的第三国的评议,且为协助他们完全符合所有法规规定,作为欧议会及理事会(EC) No.1774/2002号法规的过渡,委员会批准了2003年5月12日第(EC) No.812/2003号法规 关于从第三国进口及过境一些产品的措施 [官方公报L117,2003年5月13日,第19-21页],[通报G/SPS/N/EEC/103/Add.3,2003年5月28日]。对第三国规定了持续到2003年12月31日的一个一般的“过渡期”,准许欧盟现有关于进口的法规在过渡期间继续有效。 目前,作为进一步评议的结果,欧盟制定了“根据欧盟议会及理事会法规1774/2002对从某些国家进口和过境的某些产品实施过渡性措施的草案”[SANCO/4076/2003 R4]。该草案对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及美国做出了进一步的过渡性安排,要求各欧盟成员国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暂时接受该法规附件VII及VIII提及的货物。 ―拟批准日期:2003年12月 ―拟生效日期:2004年1月1日 ―评议截止日期:通报日后45天 通报文件可从EEC咨询点获得。 该补遗通报涉及: [ ]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的修订 [ ] 法规批准、生效、公布的通报 [ ] 以前通报的法规草案的内容及/或范围的修改 [ ] 撤消拟定法规 [ ] 更改拟定批准日期、公布或生效日期 [ ] 其它 评议期:(如补遗通知增加了以前通报措施涉及的产品及或可能受影响的成员范围, 则应提供一个新的接收评议截止日期,通常至少为60天。 其它情况,如延长原定的最终评议期,则可以更改补遗通报内的评议期。) [ ] 通报发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
文本可从以下机构得到:
[ ] 国家通报机构
[ ] 国家咨询点,或其他机构的联系地址、传真及电子邮件地址(如能提供):
|
通报原文:[{"filename":"GSPSNEEC103Add6.doc","fileurl":"/uploadtbtsps/sps/20031111/GSPSNEEC103Add6.doc"}]
相关通报:
- G/SPS/N/EEC/103/ADD.22
- G/SPS/N/EEC/103/ADD.21
- G/SPS/N/EEC/103/ADD.20
- G/SPS/N/EEC/103/ADD.19
- G/SPS/N/EEC/103/ADD.18
- G/SPS/N/EEC/103/ADD.17
- G/SPS/N/EEC/103/ADD.16
- G/SPS/N/EEC/103/ADD.15
- G/SPS/N/EEC/103/ADD.14
- G/SPS/N/EEC/103/ADD.13
- G/SPS/N/EEC/103/ADD.12
- G/SPS/N/EEC/103/ADD.11
- G/SPS/N/EEC/103/ADD.10
- G/SPS/N/EEC/103/Add.8/Corr.1
- G/SPS/N/EEC/103/ADD.9
- G/SPS/N/EEC/103/ADD.8
- G/SPS/N/EEC/103/ADD.7
- G/SPS/N/EEC/103/ADD.5
- G/SPS/N/EEC/103/ADD.4
- G/SPS/N/EEC/103/AD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