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食用怀疑掺杂不可食用或带毒性菇类的牛肝菌
信息来源:香港食品卫生环境署 发布日期:2018-02-01 阅读:3677次
食物警报——停止食用怀疑掺杂不可食用或带毒性菇类的牛肝菌
发出日期 | 30.1.2018 |
资料来源 | 食物安全中心(中心) |
食品 | 散装牛肝菌 |
产品名称及资料 | 设于香港冬日美食节的巨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3R15摊位及第52届工展会的四川省市场营销协会2B-1011摊位出售的散装牛肝菌 |
发出警报原因 | 中心正跟进早前接获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通报两宗怀疑进食牛肝菌后引致食物中毒个案。 调查显示有关病人曾分别于上述涉事摊位购买涉事的牛肝菌。有关食品中除发现有可供食用的菇类品种外,怀疑掺杂一些不可食用或带毒性的菇类品种。 菇类中毒一般是急性的,严重程度要视乎进食菇类的品种及数量,进食者也会出现各种不同的症状。菇类中毒的潜伏期一般较短,进食者会出现肠道症状,最常见的是恶心、呕吐和腹痛。有时也会出现其他的区别征象,包括极度口渴、大量出汗、出现幻觉、昏迷,以及其他神经性症状。 |
食物安全中心采取的行动 | 中心呼吁曾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初展览期间在上述涉事摊位购买牛肝菌的市民,应立即停止食用。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调查仍然继续。 |
给业界的建议 | 如持有有关产品,应停止使用或出售。 |
给消费者的建议 | 如购入有关产品,应停止食用。 选购及食用菇类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如怀疑选购的菇类混合了不明品种,便不要购买﹔ 如选购的菇呈不卫生情况(沾有栽培物料),或有变坏现象(出现有色斑点/发出异味/释出黏糊液等),便不要购买﹔ 应把菇类彻底清洗及煮熟,才可进食﹔及 如怀疑进食菇类引致中毒,须立即求医。 |
更多资料 | 中心发出的新闻公报 |
食物环境卫生署
食物安全中心
201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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