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标准中规范性引用文件的编写要求
7.规范性引用文件
起草标准时当用到其他标准,可以采用引用的方式,从而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更好地提高标准之间的协调性。规范性引用相当于把所引用的内容纳入到所起草标准的规范性内容中。
当所引用的文件是标准时,除国家标准可以引用行业标准之外,其他级别的标准只能引用同级和上级标准,如行业标准只能引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能引用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只能引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本地区的地方标准。
注意:资料性要素中所提及的标准不属于规范性引用,如注解中所提及的标准。
(1)引用文件的引用方式
①注日期引用
即只使用所注日期的版本,其后被修订的新版本的内容不适用。对于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应给出完整的名称。引用其他文件的特定章、条、图和表时,因其章条编号与版本有关,所以引用时均应注日期。
②不注日期引用
从标准自身的角度考虑,所引用的文件将来的所有改变都能接受。即所引用的文件无论如何更新,其最新版本都适用于本标准。对于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在一览表中不应给出文件的年号,在实施时使用其最新的版本。
(2)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排列顺序
一览表中应先排国内标准、后排国内文件,再排国际标准、国际文件,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适用于地方标准的编写)、国内有关文件、ISO标准、IEC标准、ISO或IEC有关文件、其他国际标准以及其他国际有关文件。
行业标准、其他国际标准先按标准代号的拉丁字母顺序排列,再按标准顺序号由小到大排列。
(3)引导语
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应使用下述引导语引出,且不能有任何修改。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标准条文中引用的具体方式
①在标准条文中提及标准本身
在标准中提及标准本身时采用如下方式表述:
本标准;
一本部分;
一本标准指导性技术文件。
②引用自身标准中某条文
在标准中提及标准本身中的某具体条文时可参考如下方式表述:
一按第3章的要求;
一应符合5.1条的规定;
一参见附录B;
一如图3所示。
(5)标准中引用其他文件的具体方式
在标准中提及其他标准时可参考如下方式表述:
一按GB/T 3269进行试验;
一应符合GB/T 732-1997中第3章的规定。
(6)不宜引用的文件
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性文件;
含有专利等具有一定限制性的文件;
很难获得的文件。
(7)不应引用的文件
不能公开获得的文件;
资料性引用文件;
标准编制过程中参考过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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