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标准中目次的编写要求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07-22 阅读:1500次
2.目次
标准中的目次与通常意义上的目录类似。目次本身是否需要设置,以及目次内容的粗细程度都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决定的。篇幅较短时可以不设目次。当标准的篇幅较长时,为了清晰显示标准的结构,以及易于检索标准的正文内容需要设置目次。
目次所列的各项内容如下:
a.前言;
b.引言;
c.章;
d.带有标题的条(需要时列出);
e.附录;
f.附录中的章(需要时列出);
g.附录中的带有标题的条(需要时列出);
h.参考文献;
i.索引;
j.图(需要时列出);
k.表(需要时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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