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业综合标准化的准备阶段
1.确定对象
确定对象是搞好农业综合标准化的前提。在开展农业综合标准化时,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选择项目,并优先安排下列农产品: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的大宗农产品,出口创汇的农产品,资源丰富优势大的农产品,投资少、见效快、经济效益大的农产品,重大科技成果的推广项目。优先安排这五类项目,实质上是出于两条基本准则:一是经济性原则。因为开展农业综合标准化工作根本目的是通过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来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使之达到系统优化的要求,使综合经济效益最优;二是符合农业生产特点的原则。这就是要求符合农业区划,合理利用资源等农业方面的基本原则。
2.调研
调研的主要内容包括:①产品的基本情况,包括产品现状及同类产品国内外技术水平和质量水平;②标准化现状,包括国内已有标准及水平以及国外标准水平、技术管理工作和国内外同类产品情况;③企业基本情况及协作企业的基本情况,如生产状况、生产能力、生产水平和管理水平等。
3.可行性分析
对选择的对象,从发展的观点及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的目标出发,根据需要和可能,对人力、物力和财力状况,以及能否获得预期的技术、经济和社会效益进行可行性分析。以往我国的农业生产多是粗放型经营,科技含量和生产附加值较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很多人士认为农业生产领域具有较大的投资发展空间,于是他们开始把投资方向转向农业领域。但是,根据近年来的一些调查,许多农业项目发展的并不理想。其原因不是农业领域不具备发展空间,而是项目缺乏科学的论证,对一些不利因素考虑不足。例如,一些开发商认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便投资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但是由于对经济效益预测分析考虑得不充分,致使一些投资商经济效益很不乐观,甚至举步维艰。开发无公害农产品不仅要考虑资金和农业生产技术的因素,还要考虑到市场销售的因素。在我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目前还处于发展阶段,市场还很不规范,竞争无序,农产品销售存在优质不优价的状况。市场销售问题解决不好,就很难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这说明一个问题,不是农业项目没有发展前途,而是农业经济效益受到多方面的因素制约,如果在项目开发前不认真分析论证,很可能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选择项目要经过可行性分析后方可确认。可行性分析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立项的意义,技术的科学性、先进性与可能性,经济效益预测分析,实施的主、客观条件。
4.建立协调机构
根据农业综合标准化对象难易程度和综合范围,建立相应的有权威的农业标准化协调机构,以解决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协调问题,并负责制定总体规划和组织农业标准综合体的制定、修订与验证工作。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农业综合标准化的选题立项到制定和贯彻标准的全部工作中的技术协调、计划协调和组织协调。
技术协调主要围绕农业综合标准化项目,即从产前一产中一产后这一综合体系的整体最佳效应来进行协调;计划协调指的是协调机构应对农业综合标准化工作制定严格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协调和监督计划按时完成;组织协调指的是协调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组成若干工作小组,这些工作小组(如制定标准工作组、宣贯工作组)应有明确的工作范围、分工及职责。
协调机构应在立项后正式成立,在选题立项时,可先成立一个筹备小组,进行选题立项的可行性论证工作,其组成人员可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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