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 (SPS协议)的磋商和争端解决
信息来源:艾特贸易网 发布日期:2013-10-03 阅读:5849次
当一成员有理由认为另一成员制定或维持的某种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正在限制,或潜在限制其产品出口,而这种措施不是以有关国际标准、准则或建议为依据,或者这类标准、准则或建议并不存在,则可要求其给出采用这种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合理解释。
在本协议涉及科学或技术问题的争端中,专家组应征询由专家组与争端各方协商选出的专家的意见。为此,专家组可根据争端任何一方的要求或自己主动在其认为适当的时候,成立技术专家咨询组或相关国际组织协商。
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不应损害成员在其他国际协议项下的权利,包括利用其他国际组织或根据任何国际协议建立的斡旋或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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