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 (SPS协议)的有害生物风险性分析(简称PRA)
信息来源:艾特贸易网 发布日期:2013-10-03 阅读:4767次
各成员应确保其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是依据适应环境的且对人类、动物或植物生命或健康的,并考虑到由相关国际组织制定的风险评估技术。在进行风险评估时,各成员应考虑现有的科学依据,有关的工序和生产方法,有关的检验、抽样和测试方法,某些病害或虫害的流行,病虫害非疫区的存在,有关的生态和环境条件,以及检疫或其他处理方法。
各成员在风险评估后,应采取达到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的措施,以防止这种风险发生。风险评估应考虑下列相关的经济因素:虫害或病害的传人、定居或传播,对生产或销售造成的损失;在进口成员领土上控制或根除病虫害的成本;以及采用其他方法来控制风险的有关实际开支。各成员在决定适当的动植物卫生检疫保护水平时,应考虑将对贸易的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这一目标。
在有关科学依据不充分的情况下,一成员可根据现有的有关信息,包括来自有关国际组织以及其他成员方实施的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的信息,临时采取某种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各成员应寻求获取必要的补充信息,以便更加客观地评估风险,并相应地在合理的期限内评价动植物卫生检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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