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415次
标准号 | GB 5009.229-2016 |
||
标准名称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 ||
标准名称(英文) | |||
ccs | ics | [] | |
发布日期 | 2016-08-31 | 实施日期 | 2017-03-01 |
替换以下标准 | 被以下标准替换 | ||
发布单位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附件 | [{"filename":"GB 5009.22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pdf","fileurl":"/upload/2018/note_attachfiles/14191/attachfiles/GB 5009.pdf","truename":"关淑欣","uploadtime":"2018/6/4 16:33:48","userid":"10089"}] |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食品中酸价的三种测定方法-冷溶剂指示剂滴定法(第一法)、冷溶剂自动电位滴定法(第二法)和热乙醇指示剂滴定法(第三法)。第一法适用于常温下能够被冷溶剂完全溶解成澄清溶液的食用油脂样品,适用范围包括食用植物油(辣椒油除外)、食用动物油、食用氢化油、起酥油、人造奶油、植脂奶油、植物油料共计7类。第二法适用于常温下能够被冷溶剂完全溶解成澄清溶液的食用油脂样品和含油食品中提取的油脂样品,适用范围包括食用植物油(包括辣椒油)、食用动物油、食用氢化油、起酥油、人造奶油、植脂奶油、植物油料、油炸小食品、膨化食品、烘炒食品、坚果食品、糕点、面包、饼干、油炸方便面、坚果与籽类的酱、动物性水产干制品、腌腊肉制品、添加食用油的辣椒酱共计19类。第三法适用于常温下不能被冷溶剂完全溶解成澄清溶液的食用油脂样品,适用范围包括食用植物油、食用动物油、食用氢化油、起酥油、人造奶油、植脂奶油共计6类。本标准于2017年3月1日代替GB/T 5009.37-2003《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中“4.1”,同时还代替GB/T 5009.44-2003《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中“14.3”、GB/T 5009.56-2003《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中“4.1”“4.2”“4.3”、GB/T 5009.77-2003《食用氢化油、人造奶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中的“4.1”、GB/T 15689-2008《植物油料 油的酸度测定》、GB/T 14489.3-1993《油料中油的游离脂肪酸含量测定法》和GB/T 5530-2005《动植物油脂 酸值和酸度的测定》。
如遇无法查看下载的PDF附件,请按一下步骤下载安装PDF专用阅读软件。
[上一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下一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