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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的植物检疫法规介绍

信息来源:12360海关热线    发布日期:2022-04-26    阅读:1237次

近年来,我国出口欧亚经济联盟(EAEU)的水果、蔬菜等植物产品因被检出梨小食心虫Grapholitha molesta、桃小食心虫Carposina sasakii、桔小实蝇Bactrocera dorsalis、西花蓟马Frankliniella occidentalis、番茄褐色皱果病毒Tomato brown rugose fruit virus等EAEU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被EAEU相关国家采取退运、销毁、暂停进口等植物检疫措施,对我国相关产品贸易影响巨大。

欧亚经济联盟(EAEU)成立于2015年,包括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吉尔吉斯斯坦和亚美尼亚,作为一个区域经济合作组织,采用类似欧盟的管理模式,成员国之间执行共同的植物检疫法规。2016年,EAEU颁布第157号决议、第158号决议、第159号决议,这是EAEU首次颁布植物检疫方面的统一性法规,用于管理本组织内部植物和植物产品进出口,所有EAEU成员都要执行。

1、EAEU 第157号决议《欧亚经济联盟海关关境和海关边境应检产品和应检项目的统一植物检疫要求》

第157号决议明确规定受联盟检疫性有害生物统一清单(以下简称“统一清单”)中所列有害生物感染的应检产品,除统一要求中规定的情形外,不得进口或带入联盟关税区;在进境植物或植物产品上发现统一清单中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时,需对植物或植物产品进行除害处理、消毒、退回或销毁。对于高风险应检产品,入境时须提供出口国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低风险植物产品向联盟关境内进口和在联盟关境内流通时,则不需要随附《植物检疫证书》。

      该决议还列明了植物种子及繁殖材料、蔬菜和马铃薯、谷物、粮用豆类作物和油料作物种子及其加工产品、水果和浆果、切花和花蕾、木材等七类植物产品的具体进境植物检疫要求。因俄罗斯在我国输俄水果中检出梨小食心虫G. molesta、桃小食心虫C. sasakii、桔小实蝇B. dorsalis等有害生物,自2019年8月10日起,全面暂停进口我国苹果、梨等仁果类水果。

EAEU 157

欧亚经济联盟157号决议(参考译文)

2、EAEU 第158号决议《关于批准欧亚经济联盟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统一清单》

第158号决议是EAEU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主要包括联盟内未发生的检疫性有害生物180种以及局部发生的检疫性有害生物57种(截至2021年7月7日)。根据世界有害生物发生情况,EAEU及时对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进行修订,为成员国植物检疫工作提供了依据。如随着番茄褐色皱果病毒Tomato brown rugose fruit virus(ToBRFV)等有害生物在世界发生和蔓延,2021年5月18日EAEU将ToBRFV列入检疫性有害生物,并于7月7日实施。

EAEU 158

欧亚经济联盟158号决议(参考译文)

3、EAEU 第159号决议《关于批准EAEU关境内保障植物检疫的统一规定与标准》

第159号决议规定了EAEU关境内植物检疫要求和标准,包括植物检疫调查、受检产品消毒、植物检疫出证等。主要是成员内部使用。

EAEU 159

欧亚经济联盟159号决议(参考译文)

另外,在欧亚经济联盟成立前实施的海关联盟第318号决议《欧亚经济联盟关境和边境植物检疫实施管理办法》和《欧亚经济联盟海关边境及海关联盟海关关境应该进行植物检疫(检查)的应检产品(应检货物、应检材料、应检商品)清单》目前也仍在EAEU国家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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