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有机法规(EU)2018/848的主要变化简要介绍
信息来源: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2-09-06 阅读:1678次
2018年5月,欧盟议会和理事会通过有机法规(EU)2018/848,它以欧盟法规(EC)834/2007和(EC)889/2008为依据,适用于从事有机农产品、有机食品和饲料的生产、加工、贸易组织的第三方认证项目。相对于(EC)834/2007,该法规在产品范围、监管机制、贸易制度、生产规则等方面有所变更,主要变化如下:
一、认证范围
该法规扩大了产品认证范围并重新将产品范围划分成:包括活的/未加工的农产品(包括种子和繁殖材料);农产品加工而成的食品;饲料三类,“农产品”应包括植物、畜禽、水产和蜜蜂等。同时,也包括该法规附件1中列出的12类与农产品密切相关的其他产品。
二、生产规则
1.有机食品加工过程不允许使用工程纳米材料;
2.有机加工过程允许使用的消毒剂和清洁剂将会明确并整理成清单;
3.畜禽养殖时,来自本养殖场种植基地或本地区有合作的有机生产单元的有机饲料的最低使用比例有所提高,例如家禽的有机饲料的最低使用比例从20%提高至30%;
4.欧盟有机法规鼓励有机繁殖材料,2035年后有机生产必须终止使用非有机繁殖材料。
三、监管机制
该法规出台后,欧盟将不再对所有组织强制实施年度现场检查,而是根据获证组织风险等级来确定检查频率。对于过去三年检查过程中未发现不符合项,且依据(EU)2018/848第2条和(EU)625/2017第9条法规进行评估列为低分险的农场/加工厂,可放宽至每24个月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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