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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联盟的食品相关技术法规与标准简介

信息来源: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省WTO/TBT中心整理    发布日期:2021-12-09    阅读:2355次

一、欧亚经济联盟建立了较全面的联盟层面的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法规体系

欧亚经济联盟涉及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的技术法规有12项。从架构和体系上来看,形成了通用性技术法规-特定产品技术法规的食品安全体系。通用性的技术法规,包括了TP TC 005/2011《包装安全》、TP TC 021/2011《食品安全》、TP TC 022/2011《食品标签》、TP TC 029/2012《食品添加剂、芳香剂和加工助剂》。针对蔬果汁、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油脂、酒类等消费量大、安全风险高的食品制定了专一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如TP TC 015/2011 《谷物安全》等,基本涵盖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框架。

其中,TP TC 021/2011《食品安全》是欧亚经济联盟食品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基础,明确欧亚经济联盟针对食品安全的通用性要求。该法规分为6个章节,10个条款和10个附件,主要规定了食品安全和食品生产全过程的规范要求。而附件中规定肉、乳、蛋等食品和儿童食品的安全卫生项目限量和品质要求,包括了有毒元素限值、有害杂物的最大允许值、农药残留、微生物指标、潜在危害物质的允许值等方面的内容。

2011年欧亚经济联盟集中制定了一批的食品安全技术法规,包括TP TC 005/2011《包装安全》、TP TC 021/2011《食品安全》、TP TC 022/2011《食品标签》、TP TC 015/2011 《谷物安全》、TP TC 023/2011《蔬菜果汁产品》、TP TC 024/2011《油脂产品》这几项。2012年发布了TP TC 029/2012《食品添加剂、芳香剂和加工助剂》和TP TC 027/2012《包括膳食产品(治疗和预防)在内的专业食品》两项技术法规。2013年又发布了TP TC 033/2013《乳和乳制品的安全》、TP TC 034/2013《肉及肉制品的安全》两项技术法规。随后在2016-2018期间,先后发布了TP EAEU 040/2016《鱼类和鱼类产品的安全》、TP EAEU 044/2017《瓶装饮用水(包括天然矿泉水)的安全》和TP EAEU 047/2018《酒精饮料的安全性》。

据统计,对通用技术法规TP TC 021/2011《食品安全》的修订为4次,对TP TC 033/2013《乳和乳制品的安全》的修订为3次。从修订技术法规的频次来看,上述技术法规的修订频次不算高。

二、欧亚经济联盟对食品实施强制性的认证准入制度

欧亚经济联盟对食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准入制度,即进入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市场的食品(包括成员国生产和进口自成员国以外国家的食品)必须符合相关的食品技术法规的要求(部分产品还需通过国家注册、认证并获取相关证书),经贴附欧亚经济联盟统一的流通标志,方可在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关境内流通销售。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欧亚经济联盟境外的制造商想办理符合性声明,则必须由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进口商作为申请人才可申报,申报时还需要提供其与国外客户签署的贸易合同和营业执照等资料信息。且符合性声明必须由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持证的也必须为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境内注册的进口商或代理商。其次,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认证和实验室也会在符合性声明的有效期内对获证的产品进行工厂检查监督和产品测试,采用的形式包括产品样品抽检、工厂现场监督检查和其他判定产品持续符合认证时所确认的规定要求而必需的检查等。

此外,凡属于海关联盟委员会 No.299决议《对受卫生和流行病监督管理的产品的卫生和流行病要求》及其修订案中定义的需进行卫生流行病学控制的产品均需要进行国家注册。这些产品类型包括矿泉水(天然餐饮、医疗及餐饮)、瓶装饮用水、用容器包装(包括婴儿食品中使用)的软饮料、酒精饮料(包括酒精)、啤酒,专业食品(包括婴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用食品、膳食产品(治疗和预防)、运动员专用食品,以下简称为专业食品)、生物活性食品添加剂、生产生物活性添加剂的原材料、有机产品等,以及某些特定的动物源性食品生产加工设施亦需要进行国家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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